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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人、管理人收益分配模式(三)
发布时间:2023-05-29

二、收益分配常见模式 

私募基金投资分配收益,是指在扣除费用后的净收益将按约定进行分配。费用主要包括认购费、管理费、托管及投资顾问、外包服务费等费用。

1.合伙人本金、收益同时分配

a.   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从投资项目中获得的所有累计收益分配总额达到截至分配时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本金;

b.   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依照上述第1.项所回收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本金,获得8%的年均收益率;

c.   超额收益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向所有合伙人分配,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向管理人合伙人分配。


2. 本金在其他合伙人和管理人合伙人之间先后分配

a.  向其他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

b.  向管理人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c.  超额收益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向其他合伙人分配,在其他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向管理人合伙人分配。
3.先合伙人本金,后门槛收益a.  向其他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b.  向管理人合伙人分配直至其收回实缴出资额本金;c. 其他合伙人按实缴出资8%/年的门槛收益分配收益;d. 管理人合伙人按实缴出资8%/年的门槛收益分配收益;e. 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8%/年时,管理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0%提取收益分成,剩余80%的收益由所有其他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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